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3月5日召开 全国人大
更新时间: 2021-02-06
(2018年1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)
原题目: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
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。倡议会议的议程是:审议政府工作报告,刘伯温4肖选一肖;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公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打算草案的讲演;审查2017年中央和处所估算履行情形与2018年中心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;审议全国国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案(草案)》的议案;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于提请审议《中华人民共跟国监察法(草案)》的议案;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;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;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呈文;选举和决议任命国度机构组成职员等。
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义务编纂:刘光博
第一次会议的决定